为进一步加强人文科学学院党校建设,更好地发挥院党校在党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办法》《中共东北石油大学委员会二级党校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油党发〔2024〕32号)文件精神,结合人文科学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院党校”)是学校党校下设的分支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文科学学院党委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依托,具体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本单位预备党员、党员等教育培养。
一、机构设置
成立人文科学学院党校校务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校 长:孙 鸿 人文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副校长:张春贵 人文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委 员:冯继扬 党委组织员
贺菁蕾 大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
董王南 大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
院党校接受院党委领导和学校党校业务指导。院党委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院党校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党校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努力提高教育培养质量。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每期培训班次的具体培训方案,对培训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教学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二)负责各类培训的管理与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院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院党校培训的主要对象是:
1.新生入党启蒙教育;
2.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工、学生)培训;
3.发展对象(教职工、学生)培训;
4.预备党员、党员(教职工、学生)培训;
5.学生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实务)培训。
(四)按照学校网上党校学习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及时更新完善院党校数据信息,不断推进院党校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认真完成院党委和学校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学工作
(一)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党务工作人员等不同参训对象,分层分类、科学合理 设定教学内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主课地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不断加强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教育。
(二)院党校原则上每学年至少集中举办1期新生入党启蒙教育(不少于4学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般不少于24学时);原则上每学期至少举办1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三)院党校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做好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含毕业生党员),全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不少于32学时。
(四)院党校指定专人负责教学资料的建档及管理。需存档的资料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讲义课件、学员名册、考核记录、年度工作总结等。
四、师资队伍
(一)院党校共享学校党校师资库资源,党校教师准入和退出,参照学校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二)院党校教师酬金,从院党校培训经费中列支。
五、课程资源
(一)院党校共享学校网上党校学习管理信息化平台课程资源。
(二)院党校根据实际需要,如自行开设培训课程,必须严格履行学校党校课程资源和党课讲稿课前审查登记程序。
六、考核管理
(一)学员选拔和确定要经过基层党团组织推荐。
(二)每期培训班配备一名班主任,学员中设班长一名。班主任具体负责实施院党校的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党校的各种活动、承担学员的考核、管理及相关事宜。班长协助班主任对参训党员进行考勤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三)院党校对培训学员的综合考核以结业考试为主,结合日常考勤和活动表现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次评定。综合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累计缺课者超七分之一的进行补训,考核结论作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院党校的建设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院党委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七、条件保障
(一)院党委要高度重视院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教学场地和设施。
(二)院党校所需经费,从学院年度财政预算和返还党费中列支。
注: 1.本制度由人文科学学院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校与院党校协商解决。
2.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16年06月05日人文科学学院二级党校的管理制度。
中共东北石油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