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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学院党校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03 作者: 审核人: 来源: 人文科学学院(新) 点击:

           

人文科学学院党校工作制度

第一章  主要内容

一、办学方式

    每学期举办一届,利用学生课余时间集中培训。采取老师授课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思路。

二、对象和内容

为了是人文科学学院党支部对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更加系统化,人文科学学院在安排学习和教育内容时,注重培训的层次性和其他培训的衔接性。充分考虑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教育,同时兼顾与院党校教育的衔接,逐步形成较系统的一套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模式。

第一条、入党积极分子以班为单位产生,通过每班团委民主讨论,推选三名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条、二级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重点是强化其对党章,党史以及基本党性的教育。

第三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的表现优秀者确立重点培养对象,确立的重点培养对象,在其党校结业后对其颁发《人文科学学院二级党校结业证书》,并推荐到院党校参加进一步的学习。

第四条、人文科学学院二级党校的培训对象是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新生,重点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主要是进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党性原则和政治理论修养教育,提高学院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学生守则

第一条、党校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党校纪律,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第二条、党校学员必须努力提高对党校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

第三条、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做好学习笔记和报告纪录。讨论要作好充分的准备,认真交流,保证质量。

第四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努力提高政治觉悟。

第三章 考核

第一条、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以成绩单的形式保存的该学员档案。

第二条、考核成绩中,考试成绩占50%,课堂表现30%,出勤20%。

第三条、成绩不及格者进入下期党校补考方可结业。

第四条、对学员的考核由党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章 管理细则

第一条、在每期党校以班为单位设组长一名,负责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沟通。每节课对其所在班的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汇报。

第二条、学员无故缺课两次以上(含两次)者以不及格处理。

第三条、学员因特殊原因不能上课,必须请假,且假条得到党支部书记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五章 课程设置

第一条、学员资格及课程开设前的准备工作由党校办公室负责。

第二条、业余党校聘请固定和非固定教员若干名。选聘工作由办公室报请支委会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