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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斌-中国式现代化新进程与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

发布日期:2024-04-03 作者:王思斌 审核人: 来源: 《社会工作》2023年第1期 点击:

作者简介

王思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871)。



  要:我国已经进入中国式现代化新阶段,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社会工作有新的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功能。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新进程,我国社会工作需要进行新本土化。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是社会工作面对复杂和艰难问题,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全面地了解现实,根据实际需要,综合地运用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多种知识,与相关方面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和行动。它在改善困弱群体民生和生计、加强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系统—综合干预

 


文章刊发:王思斌,2023,《中国式现代化新进程与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社会工作》第1期。


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有鲜明实践特征的社会工作,只有在实践中发挥了应有作用,才能算是实现自己的使命。社会工作只有与其介入和发挥作用的实践场域相适应,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功能。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社会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发展契机。本文从专业社会工作要适应新发展阶段新要求的角度,以“新本土化”的理论视角,对我国社会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做一些分析。这是不甚成熟的思考,供同行讨论和批评。


一、我国现代化的新进程及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进程及其对社会工作发展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命题,对我国现代化的特征作了清晰的勾画,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也具有指导意义。“中国式现代化”的概念和命题,指出它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习近平,2022)。这里的“既有”,说明中国的现代化是世界走向现代化洪流的组成部分,它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有某种“相同”之处,因而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现代化的成功经验;“更有”则强调了中国现代化的特色。“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处理内外关系的含义:我们要借鉴外国现代化的积极成果,同时要以本国国情为出发点,这就是开放和自我守成与创新的关系。它既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思路和立脚点,也可以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具体领域的工作。

中国式现代化的特点及其本质阐述,对我国社会工作在新发展阶段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指出我国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着力解决民生方面的问题,这就给以改善民生特别是困弱群体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社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工作必须回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的要求,秉持专业理念,扮演积极角色,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功能。

(二)我国现代化新进程面对的基本民生问题与社会工作的作用

在现代化新发展阶段,我国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要求和动力,解决一系列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基本民生方面的问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高质量发展是基础和基本原则。高质量发展首先指的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它可以为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社会发展奠定可靠的物质基础。同时,社会事业也需要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要实现均衡发展并提高水平,基本社会服务要扩面和提升,社会发展既要有活力也要和谐有序。应该理性地看到,我国现代化新阶段还会遇到诸多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这些直接与基本民生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包括中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就业,通过就业获得稳定的不断提高的收入;如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使广大城乡居民获得更多福利,保障和改善人们的基本生活;如何普遍地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特别是保障困弱群体的基本生活,在兜底中提高其生活水平;如何在经济发展中实现相对公平,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如何促进和保障城乡居民的社会生活参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生活共同体,等等。我们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做出新的、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安排,通过科学制定政策和有效实施政策,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其中包括通过发展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助力困弱群体基本民生问题的解决。

我国专业社会工作从恢复重建始,就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专业引领的特征,本土化也成为急需研究的课题(柳拯,2012)。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18部委和群团组织、19部委和群团组织关于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规划,以及后来民政部等部门发展社会工作、发挥社会工作积极作用的文件,都直接影响了我国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也直面民生问题,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问题的解决。在现代化新发展阶段,社会工作应该与时俱进、贴近现实,适应国家经济社会新发展战略和民生发展新要求,更加自觉地参与新的民生问题的解决,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进行“新本土化”,在高质量发展中助力民生问题的解决。


二、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意涵


 

本文使用“新本土化”的概念,是想说明现代化新阶段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与以往的本土化有不同。大略说来,是想指出新发展阶段的本土化与社会工作恢复重建初期的本土化在程度和领域上有不同,或有明显的新时代特征。

社会工作本土化是后发展国家和地区对从西方(主要是美国)引进的社会工作的适应化改造和发挥作用的过程。笔者较早关注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并从专业社会工作和行政社会工作两个角度,初步分析过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特点(王思斌,1995)。笔者还专门撰文论述了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指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就是产生于外部的社会工作模式进入中国(这是一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文化的制度体系),同其相互影响而适应中国社会需要并发挥功能的过程(王思斌,2001)。社会工作本土化是社会工作学界讨论的重要话题,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学者指出社会工作会受到特定历史时期特定社会环境的主导性影响(曾家达、王思斌、殷妙仲,2001)。在新近的研究中,有学者指出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核心路径是“融入”,即专业社会工作全面融入党和国家的治国理政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结构(陆士桢、王志伟,2020)。也有一些学者基于具体服务实践,提出社会工作的“本地化”策略(周永康、李欢,2020)。这些研究视野宽阔、贴近实际,是有启发意义的。

实际上,社会工作本土化是一个较宽的概念,它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和相当复杂的机制。比如,从内容的角度看,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可以包括整个模式的本土化,价值观念和伦理的本土化,工作方法的本土化,评估指标的本土化,等等;从机制方面看,可以有专业社会工作的主动本土化、被动本土化、互构本土化;还可以讨论本土化的程度:从表层的、局部的本土化到本质性的全面的本土化,等等。对于这些,我国还缺乏比较系统的实践、分析、总结和研究。

或许可以认为,自恢复重建起到21世纪初,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还是初步的,主要表现为社会工作教育群体的专业自觉:社会工作教育(理论、方法、工作模式的选择)要考虑本土因素,社会工作实习和实践要主动适应现实的要求,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不能“食洋不化”,而是要符合中国实际。在这些本土化的环节,学者们强调了专业群体的能动作用,即社会工作专业群体应该自觉地进行上述实践;在实践和实习方面,很多学者对“专业关系”进行本土化分析和建构,一些学者反映现有的社会工作教科书的某些知识内容与中国现实耦合不够,等等。这些对社会工作本土化进程的反思,对理论与重要实践分离的质疑和批评,是促进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笔者把自恢复重建以来的那些局部的、零散的、表层的专业理论和方法与中国实际相衔接的本土化认识和实践称为初步本土化。

笔者认为,我国已经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阶段,制定了务实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要完成一些既与以往的发展相衔接,又要在更多领域、更高层面上实现新的发展,社会工作就应该积极参与这一发展过程,同时要求在新的领域和更高层面实现本土化。本文姑且把这一过程称为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新本土化是专业社会工作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的本土化,是在更宽阔领域、更大视野、更高层次上的本土化,是在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上的本土化。它表现为专业社会工作更深入地进入重要的相关领域,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不是独立地、纯自我反思性地选择适宜理论和方法,而是在与其他相关方面的共同实践中,进行专业介入并发挥作用的过程。可以认为,新本土化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新阶段特征,是专业社会工作在初步本土化的基础上,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新要求,在一些重要领域,更加全面和本质性地实施本土化的过程。

上面这个说法阐述了“本土化”和“新”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新本土化”是专业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这与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王思斌,2011)的发展是不同的。因为本土社会工作实践没有“本土化”问题,它的任务是专业化。这是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主体性问题。另外,所谓“新”,指的是在初步本土化基础上的本土化,也是社会工作面对新的要求和任务而进行的本土化,是在一些重要领域和更深层次上的本土化。“新本土化”应该被看作是初步本土化的发展和深化,是更加全面的、系统的、本质性的本土化。新本土化不但表现在专业社会工作更有效地进入服务实践的过程,而且表现于它进入新的服务领域,在本土实践中适应性和创造性地实现功能。

具体一点说,与现代化新发展阶段的新问题相适应的“新本土化”,不会停留在一般的、与非专业社会工作相区别的秉持社会工作价值、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上,而是要在具体的、关涉重大问题的情境下,思考社会工作价值观,考虑影响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制度因素,理解和实施社会政策,了解社区文化,更加贴近民生实际,更加综合地考虑与服务对象及其环境中的经济—社会—文化(物质)—社会—心理因素,以及社会工作服务的近期与长期效果。这样说来,“新本土化”就是要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和基本理念指导下,在我国解决社会问题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实施中,综合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吸收本土经验,有效解决基本民生问题的过程。

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不是要排斥来自外部的专业知识理论和专业方法,而是要根据我国现代化的新实践新要求,更加自觉地选择和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并结合我国本土社会服务实践经验,更有效地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与实践含义较强的“在地化”相比,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更关注面对复杂的现实问题而进行系统—综合干预。可以说,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是我国社会工作在新条件下的专业自觉、国情自觉和实践自觉,也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然过程。这种“新本土化”既重视国际经验,更重视本国实践,可以看作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专业领域版”。


三、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现实基础与重点领域


 

(一)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现实基础

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是在新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和面对新的发展问题而进行的本土化。它是在初步本土化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时又是由于其应对新问题的不足而演进发展的。我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最初发生于教育领域,高校教师在借用国外成型的社会工作理论、方法和模式时,根据自己对我国国情、社会问题的特点、求—助文化、社会结构的认识,而进行知识选择,这是较早进行的本土化。接下来,在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时,高校教师对实习场域再次进行专业化与实际问题相结合的磋商、选择,以使课堂所学理论知识能更好地运用于实习和服务实践,这也是实践导向的本土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决策,培养专业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开展专业社会服务,为专业社会工作的本土化指出了方向。接下来的中央18部委和群团组织、19部委和群团组织发展社会工作的文件,从发展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角度,推动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本土化发展。特别是民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社会工作机构,鼓励高校教师领办社会工作机构,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相关政策,实际地推进了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本土化。实事求是地说,上述措施对促进政府和广大社会对社会工作的了解认识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这一过程本身就是社会工作专业化与本土化共在的过程:社会工作教育界坚守专业价值,传播专业理念、知识,创新倡导专业方法;同时,这些努力必须接近和符合实际,不是让实际迎合专业要求,而是专业知识和方法要适应实际,这就是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过程。

我们不应低估社会工作发展初期,社会工作界在传播知识和专业价值、创新服务方法、促进社会认同、发挥服务效能方面取得的成绩。没有社会工作的初期发展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本土化,就不可能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领域注入创新力量,就不可能有当前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甚至无法支撑中央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社会工作事业战略的实施。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服务领域的扩大,社会工作进入社会治理领域,参与脱贫攻坚,参与社会建设,原来基于书本的、来自外部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在本土实践面前遇到了一定困难。这主要表现于:(1)一些在西方被肯定且行之有效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难以完全应用于中国的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实践;(2)中西方社会制度和社会体制上的差异,使国际化专业社会工作的运用和发挥作用有所折扣;(3)我国服务对象的需求常常具有综合性、紧迫性特点,这使得西方发达国家某些专精化的工作方法,难以有效地应对我国的现实社会问题;(4)我国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社会工作机构发展较晚,其成员多为大学毕业生,社会阅历不足,知识面不够宽,这也影响了社会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正是社会工作在深入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中遇到的困难,使某些同行对我国社会工作的“教育先行”模式产生怀疑,也使一些同行产生了我国社会工作“理论落后于实践”的看法。客观地说,虽然这些看法还值得认真分析,但产生这些看法是正常的。因为来自西方的专业社会工作在应用于我国实践时确实存在着张力,某些社会工作实务形式化地套用“专业方法”效果不佳,社会工作初步本土化的努力还不能满足政府和社会对它的需求。这些也正成为我们讨论“新本土化”的现实基础。社会工作如果不能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实现“新本土化”,就难以完成政府和社会赋予的任务,社会工作的合法性地位就会受到挑战。

(二)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重点领域

我们之所以提出新本土化问题,是因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一些新的重要议题,其中一些问题需要社会工作参与和通过创新加以解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实际上不只是指在新冠疫情防控领域,社会工作可以在诸多领域发挥自己的优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也对社会工作更多、更深入地参与社会治理并发挥其独特作用提出了要求。社会工作在发展初期多在儿童服务、老人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活动。这些服务具有明显的社会性,是有价值的,也是应该持续进行和创新做好的。面对一般困弱群体的社会服务应该有针对性地做好和精细化,在高质量上下功夫。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代化新发展阶段,有一些新的重要战略任务也需要社会工作的参与。比如: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有直接影响的乡村振兴明确要求社会工作参与;在走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困弱群体、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改善、慈善资源和社会支持的获得需要社会工作助力;在大规模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农民特别是中老年的社会适应问题需要社会工作发挥独特作用;随着老龄化加快,城乡养老和安老服务问题更加突出,社会工作应该在其中有所作为;还有,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也会得到新的发展,困弱群体民生保障、更大群体的民生福祉和生活品质需要提高,也需要社会工作有新的发展。在这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发展进程中的许多重大民生问题已不是简单地搞活动、纾压力所能解决的,社会工作所要面对的是超越了一般“社会性”(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而进入综合民生领域,这是与服务对象的经济生活、日常生活相联系的“社会性”问题。社会工作要有效地参与上述领域的服务,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超越一般“社会性”的、更加综合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系统—综合干预。这就是新发展进程中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要求。下面本文对新本土化的重点领域做一些分析。

社会救助和增进民生福祉。对于社会工作来说,传递社会福利,对困弱群体给予基本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是其最基本的职责,我国的社会工作也是这样做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困弱群体的社会救助,已不局限于救济资源的传递,而是要包括社会救助服务,包括生活环境的改善和促进其社会参与。社会工作服务不限于保障服务对象物质生活上的安全,还要关注其生活的意义,关注其应对不利环境的能力的增长或发展。无论儿童还是老人都是如此。这就需要对困弱群体的民生服务作更广义的理解,并致力于实现目标。

助力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带领人民走向未来的旗帜和奋斗目标,社会工作助力包括困弱群体在内的共同富裕是义不容辞的。补困弱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共同富裕短板,社会工作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应该有更强的动力。按着党中央制定的战略规划,要以辛勤劳动、互相帮助、发展公共服务为基础,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以往,社会工作主要通过实施社会救助帮助困弱群体维持基本生活,在助力共同富裕的进程中,社会工作应该在更多层面介入和发挥作用。

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振兴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它涉及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建构,关乎我国城乡协调发展、“三农”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往,除了广东等省之外,我国的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缓慢,其本土实践主要是社会救助兜底。进入新发展阶段,“三农”问题应该逐步得到解决,发展社会工作已经写入党和政府的乡村振兴政策与规划。农村社会工作不应该局限于社会救助兜底,而应该以社会救助及服务为基础,在更大领域和更深层次上促进困弱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的解决,参与乡村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居民关注的是自己的经济社会生活,社会工作应该以综合性和整体视角介入乡村振兴,从生计和民生的角度促进村庄和农村居民的生活发展。这就需要不同于以往的“新本土化”视角。

城镇化中的社会适应与社会融合。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复杂的、大规模的城镇化,其中包括大量农民工进城成为常住人口或流动人口,也包括脱贫攻坚中将一些贫困农村居民迁往城镇。这既给迁移人口带来了新的发展机会,也可能给缺乏生存能力的迁移群体带来生活上的困难,一些迁入城镇的农民(特别是中老年农民)的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入成为问题。在现代化新发展阶段这些问题应该给予妥善解决,社会工作应该开阔视野,在其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理重心下沉已成为党和政府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镇街村居层面的社会治理任务艰巨,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应该得到切实执行。从现代化发展新阶段基层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基础性来看,社会工作必将在更多层面、更有效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工作必须学习新知识,更全面地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与基层政府、基层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一道,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惠及民生。

参与基本公共服务。长期以来,社会工作主要着力于困弱群体的基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在新的发展阶段,社会工作要继续提供面对困弱群体的基本社会服务,也要参与面向广大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做好了,包括困弱群体在内的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就会得到改善,社会工作服务就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在新发展阶段,社会工作不应该回避公共服务,而要以自己的专业优势参与基本公共服务。这同样需要拓展社会工作界的视野,增强自己在政策层面和服务层面开展工作的能力。

面对这些重大问题,社会工作界需要在精准有效解决困弱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的基础上,再扩大视野,扩展相关知识,增强与其他方面合作的能力,在更高层面看待和分析问题,与相关部门合作,对问题进行系统—综合干预,以在解决较难和跨领域复杂问题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四、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条件与发展


 

(一)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现实条件

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既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要求,也是社会工作自我发展的要求。社会工作界要以对困弱群体的基本社会服务为基本职责,同时也要力所能及地扩大自己的服务领域,以更加综合的视角,与其他方面合作,在改善民生和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有以下基本条件。(1)政府为社会工作发挥民生服务和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提供了政策性支持。不管是要求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发挥优势作用,还是参与乡村振兴、解决民生的兜底性问题,以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党和政府都对社会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寄予希望,并出台了相关政策。(2)现代化新发展阶段会遇到新的问题,需要社会工作参与解决。从现在起到2035年,我国的市场化、城市化将继续发展,财富分配差距过大的挑战会继续存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结构和代际关系也会发生重大变化,这些现代问题需要现代社会工作参与解决。(3)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群体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不论社会工作教育界还是社会工作实务界,都有强烈的专业服务意识,希望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民生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模式。政府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来工作卓有成就,但是社会工作的参与领域还不够宽阔,社会工作界有强烈愿望在更多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发挥自己的专业作用。(4)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持证群体。我国城市地区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民生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他们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更有力的支持,在更多领域做高质量服务。至2022年底我国已有92.9万持证社会工作者,其中有相当部分在城乡基层做民生服务、公共服务、社区建设方面的工作,将他们学得的专业理论和方法运用于解决新问题的实践是新本土化的重要方面。(5)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普遍建立为社会工作新本土化搭建了行动框架系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是面向基层的社会服务体系,也是社会工作广泛介入城乡基层经济社会生活的行动系统。社会工作站和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能更敏锐地感知基层社会的脉动和居民需要,做出反应,发挥惠及民生、增强权能、促进发展的功能,是“新本土化”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我国有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强烈要求,也初步具备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条件,但某些条件还需要加强。主要包括:(1)党政各部门系统要更加实质性地支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并在本部门系统为社会工作发挥专业作用开辟空间;(2)党政部门要制定和实施稳定可持续的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应制度,支持社会工作发挥专业作用,社会工作职业化要有一定发展;(3)社会工作界要更新知识,深入参与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建设实践,加强社会工作实践研究,总结社会工作参与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工作知识和模式;(4)加强专业社会工作群体与持证在岗社会工作群体的合作。专业社会工作群体具有较丰富的理论,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持证在岗社会工作群体则是具体提供社会服务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工作者,双方应该协同努力做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专业社会工作者较偏于理想,持证社会工作者则不能很好地将社会工作理论和专业方法运用于工作实际。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要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社会工作教育者和研究者要参与社会工作本土化的试点和研究,特别要解决某些持证社会工作人员的“学而不用”问题,将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灵活有效地、创造性地运用于为民服务和社会治理实践,就是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重要任务。

(二)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发展实践与前瞻

实际上,我国社会工作的新本土化已经有一些实践。在以一定规模的困弱群体和低收入群体的村庄社区型民生、生计发展为基本任务时,关涉民生经济发展、社会资本建设和社会发展、个人能力增长与社区文化复健、民主参与和赋权增能的综合实践,实际上就有以专业化为基础的新本土化存在。广东以“绿耕”为代表的社会工作团队及“双百工程”,社会工作者在云南、四川等地进行的留守儿童救助和妇女服务、发展残疾人合作经济等农村社会工作实践,都包含了培育社区资本、促进可持续的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内涵,也是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某种实践模式(张和清,杨锡聪,2016;向荣,2017;陈涛、杨锡聪、陈锋,2018),参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关注生态、生计、生活的综合性社会工作也有新本土化的特征(张和清、尚静,2021);阐明我国精神健康社会工作要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融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也具有某种新本土化内涵(童敏、许嘉祥,2022)。或许可以大略地说,新本土化实践就是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为基础,又不局限于割裂的专业方法和“纯社会工作服务”,而是面对服务对象需要解决的当下困难,将经济、社会、政策、文化等因素结合起来,并在这种现实的复杂系统中开展综合性服务。

新本土化在综合民生领域,特别是在社区工作领域可能有更加迫切的需求。社会工作参与困弱群体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困弱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促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都需要面对复杂的现实,要有新本土化理念。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实质性发展,将为我国社会工作的普及和高质量发展创造新的机会,其中应该且必然包括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新本土化的发展。这可能是与中国式现代化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特点。

最后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社会工作“新本土化”的综合性扩展式服务,不是要取代某些领域的专精社会工作服务,也不是要弱化和泛化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而是要客观评估社会需要,坚持专业性,增加相关知识,依据国情社情民情灵活用好专业方法,解决复杂的现实问题。在与行政系统和其他系统的关系上,要坚持协同思路,发挥各方优势,实现融合发展,协同解决问题(王思斌,2020)。中国式现代化的特征和重大战略进程要求社会工作发挥更大作用,社会工作界也应该有更宽阔的专业视域、更务实的专业理念、更综合的专业能力,参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造福人民,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本土化”可以作为社会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阶段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