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工作既是一门基于实践的专业,亦是一门学术学科。我们应立足中国、借鉴国外,处理好社会工作学科体系本土化建设过程中的三大关系:首先,在科学要求和实践要求之间,既要回应科学的挑战,更要适应实践的要求;其次,在社会工作学科与相关学科之间,既要有社会工作学科自主意识,更要把握住社会工作的整合性学科性质;最后,在社会工作学科内部通用知识和专用知识之间的关系上,要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注重通用知识加专用知识的建构。
陈树强.论社会工作学科体系本土化建设的三大关系[J].社会工作,2024(01):20-24+158-159.
社会工作既是一门基于实践的专业,亦是一门学术学科。所谓专业,是指一个受薪的职业(paid occupation),受长期的培训和正式的资格认证,通常以建立法律界限为基础,这些界限标志着特定专业的地位,并维持着彼此之间的地位。而所谓学术学科,则是指一个与通常在高等教育中被传授新知识并系统生产有关知识分支,且拥有一套特定于本身而不与其他学科普遍分享的累积起来的专门知识体系(Barak & Brekke,2014)。尽管在社会工作的发展过程中,专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和学科化(disciplinarisation)是交织在一起的,但学者们以往对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研究较多,对社会工作学科化的研究则较少。从社会工作进入大学教育作为其学科化建设发端的标志来讲(Höjer & Dellgran,2013),西方国家是社会工作学科化建设的先行者,我国则是社会工作学科化建设的后来者。正因如此,才有我国社会工作学科体系应本土化建设之说。在我国,社会工作有“教育先行”的说法,但“教育先行”是相对于社会工作实践来讲的,而且“教育先行”所学习借鉴的是我国港台及英美 20世纪 70年代之前的社会工作教育经验。相对于我国进入新时代对社会工作的要求而言,我国的社会工作或并非“教育先行”,而是“教育滞后”,这使得加快我国社会工作学科体系本土化建设的迫切性尤为突出。因此,本文将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的原则,针对我国社会工作学科建设的现状,利用戴尔格兰和霍杰(Dellgran & Höjer,2016)所提出的学科化过程(disciplinarisation process)框架,就我国社会工作学科体系本土化建设谈三点看法。
一、处理好科学要求和实践要求之间的关系
社会工作学科体系本土化建设并非凭空发生,而是落地于我国现实情境之中的。因此,社会工作学科体系本土化建设既要回应科学的挑战,更要适应实践的要求。如若对科学的挑战难以做出有效的回应,社会工作学科则难立足于社会科学之林;如若难以适应实践的要求,社会工作学科仅是空泛地纸上谈兵。因此,要善于吸取西方社会工作学科化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实现我国社会工作学科本土化建设的弯道超车。
从西方社会工作学科化过程来看,最强驱动力之一或许来自弗莱克斯纳(Flexner Abraham)1915年宣称社会工作尚不是一个专业的压力。作为对弗莱克斯纳的回应,社会工作者开始根据专业的抽象定义,而不是社会需要来组织和架构他们的工作。布拉克特(Brackett Jeffrey)等社会工作领导者认为,社会工作必须缩小其焦点 ,发展教育上可传播的技术(educationally communicable technique),以便成为一个被接受的专业。基于这一理念,最终认为最适合发展的技术是与个人一道的个案工作(casework with individuals)。至1925年,寻求专业地位的社会工作者使用弗莱克斯纳的专业标准,将他们对社会工作的定义缩小到以精神病学为导向的个案工作。在该发展过程中,他们尽量减少或完全取消了公共福利、社会和劳动改革以及诸如联络和资源动员等“不太专业的”技术(Popple,1985)。然而,这种向科学一方的倾斜并没有兼顾社会需要。所以,当大萧条爆发时,社会工作专业的领导者们对应对危机毫无准备(Ehrenreich,1985:102)。而社会工作者没有组织起来以满足国家需要的主要原因,似乎就是社会工作当时所追求的专业化模式(Popple,1985)。
基于上述教训,我们不能走西方国家社会工作学科化过程的老路,为了专业地位或科学基础而偏离社会的需要,应直面我国进入新时代的现实。为此,中国社会工作学科体系建设更应加强对社会工作参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乃至于信访工作和民意征集等方面的研究,逐步形成我国自己的社会工作话语体系,并使之进教材、进课堂,进而能够有效回应现实需要。
二、处理好社会工作学科和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
相较于医学、法律、社会学等学科而言,社会工作学科是后来者,如何处理与其他相关学科之间关系亦成为社会工作学科需要面临的关键议题。这个议题也就是戴尔格兰和霍杰(2016)所说的学术界内部张力的问题:社会工作学科是保持自己的学科自主(disciplinary autonomy),还是依赖其他学科(dependence onother disciplines)。处理好这个问题,会为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开辟一条坦途,否则就会给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埋下隐患。
从西方社会工作学科化过程来看,在20世纪初,社会工作者通常从诸如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等学科中寻找组织概念(organizing concepts)(Austin,1983)。时至今日,尽管在不少国家和地区设立了独立的社会工作院系,但社会工作依然没有完全摆脱对其他学科的依赖。我国自20世纪中后期恢复重建社会工作教育以来,社会工作学科一直被作为二级学科置于社会学一级学科之下,缺乏自己作为一级学科的独立学科地位。所以,如何处理社会工作与社会学及相关一级学科的关系、确立社会工作的独立学科地位,是中国社会工作学科建设需要长期面对的(李迎生,2019)。
然而,这里的问题不仅仅是社会工作的独立学科地位问题,更重要的恐怕是如何界定社会工作的学科性质问题。巴雷克和布雷克(Barak & Brekke,2014)区分了旨在学科内部建立理论和研究体系的核心学科(core disciplines)和寻求突破学科界限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整合性学科(integrative disciplines),并且认为社会工作是一个整合性和应用性的学科(integrative and applied scientific discipline)。换言之,由于社会工作学科的整合性,其与其他学科之间只能保持相对独立性;由于社会工作学科的应用性,其不能只进行基础理论研究。所以,在学科体系的设置方面,在国家和地方社会科学基金的立项、专业评价标准、专业学术刊物建设乃至国家和地方的社会学会建设等方面,社会学科都应该充分考虑社会工作的学科特性并予以合适的调整或支持(徐永祥,2017)。与此同时,社会工作学科建设要获得突破性进展,必须摆正自身的位置,树立实务意识,打破学院式的框框和学究式的风气,走出书斋,在社会变革的现实中,探索并建构对实际工作真正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丛晓峰、唐斌尧,2003)。
三、处理好社会工作学科内部通用知识和专用知识之间的关系
除要处理好科学要求与实践要求之间的关系、社会工作学科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外,在我国社会工作学科本土化建设过程中,还需要处理好社会工作学科内部通用(generic)知识和专用(specific)知识之间的关系。所谓通用知识是指与所有社会工作干预相关的一套共同的概念、价值和原则,而专用知识的焦点是它们在特定的环境和情境中的应用(Baker,1975)。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所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就会有广泛的适用性,否则就会难以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
从西方社会工作学科化过程来看,关于通用知识和专用知识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其争论的一个议题。早在 1929 年美国米尔福德会议(Milford Conference)上,即提出了通用或专用的社会工作(generic or specific social work)问题(Brooks,1980),反映在社会工作教育上,则是发展通用知识还是专用知识,以及培养通才还是专才的问题。虽然专用知识及专才最初被认为是有用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评估为有一些局限性或缺陷(马凤芝,2022)。社会工作界已经开始认识到,在当今社会工作实践中,将社会工作实践分类为独立的干预(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组织)的传统取向已经过时了。社会工作实践者要以一种整合的方式来使用这三种传统方法及其各种干预技巧(Pardeck & Yuen,2006)。正是因为如此,土耳其决定在社会工作教育上将停止基于方法的教育(methodbased education),扩大基于问题的教育(problem based education),并根据通才原则(generalist principles)重新编排课程(Bulut,2003)。
我国自恢复重建社会工作教育以来,已经形成了专科、本科及专业硕士等三个层次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且社会工作专业博士教育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尽管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会有所侧重,但均需要处理好通用知识和专用知识之间的关系问题。面对我国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注重通用知识加专用知识的建构或许更符合我国的实际。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