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人文科学学院
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人文科学学院拟开设“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该专业充分发挥我院文、管、法等学科交叉融合优势,直面公考、国企、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开展校企合作,打造优质师资团队,靶向凝练公职类课程资源。该专业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将教学过程与工作场景相对接。该专业的开设旨在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公务员基础知识、职业技能,具备相关职业素养,为学生毕业后能够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工作提供相应保障。该专业将为我校学生提供更为多元化的职业选择、更为快速的成长通道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培养目标
目标1:具备德才兼备的综合素质,具有较高人文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
目标2:具备能够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工作的行政职业能力;
目标3:具备良好的决策、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目标4:具备较强的思辨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目标5:能够适应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行各业职业发展对公职人员政策理论水平的要求。
学制与证书
修读年限为一学年。
完成各门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即可获得对应学分;学分修满后方可授予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证书。
四、招生对象
1.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五年制专业为四年级)及以下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主修专业为非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大类;
3.符合所申报微专业其他要求的学生。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3〕141号)。
五、申请条件
1.截至报名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均已修读合格,包含报名所在学期课程成绩;
2.无任何违纪记录;
3.满足相关文件要求且学有余力的非行政管理类专业学生。
六、课程设置
课程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基础、行政组织法与公务员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结构化面试等。
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数 |
总 学 时 |
总学时 分配 |
考核方式 |
开设学期 |
上课方式 |
课内教学 |
实验教学 |
实践教学 |
实践周数 |
必 修 课 程 |
行政管理基础 |
2 |
32 |
32 |
|
|
|
|
5 |
线下多媒体 |
行政组织法与公务员法 |
2 |
32 |
32 |
|
|
|
|
5 |
线下多媒体 |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
2 |
32 |
32 |
|
|
|
|
6 |
线下多媒体 |
申论 |
2 |
32 |
32 |
|
|
|
|
6 |
线下多媒体 |
结构化面试 |
2 |
32 |
16 |
16 |
|
|
|
6 |
线下多媒体 |
合计 |
10 |
160 |
144 |
16 |
|
|
|
|
|
七、修读方式
每周周末等空余时间进行线下授课。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7月10日
报名方式:填写附件2 《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报名申请表》,发送至邮箱gongwuyuan2024@126.com。
报名咨询:钉钉群-62725011364(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咨询)
九、录取方式
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人数,将根据该报名学生成绩择优录取。
拟录取学生名单统一报教务处审批,学生可在人文科学学院网页查看录取名单。
十、学费
按照学校学分制收费有关规定,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1000/人。收费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修读资格。
十一、附件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东油校发〔2023〕141号)
附件2《公务员知识与技能微专业申请表》
附件1
东油校发〔2023〕141号
关于印发《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微专业建设
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处室: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经2023年12月13日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全校,请遵照执行。
东北石油大学
2023年12月21日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微专业是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使学生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能够具备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第三条 微专业建设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着力于有效弥补大学专业划分过细、口径过窄及培养周期过长等问题,提升专业培养与就业职业发展需求之间的匹配度。
微专业设置
第四条 微专业一般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10-16学分,由开设学院(含现代产业学院)在1-2学年内组织完成教学。
第五条 申请开设的微专业,应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1.依托优势特色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围绕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师资力量较强,团队教师队伍稳定、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开展微课程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3.开设学院应为微专业建设与实施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第六条 微专业建设与实施实行项目制管理。
第七条 微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在各专业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微专业建设与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微专业可继续招生,验收不合格的微专业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或取消。
教学组织
第八条 微专业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开设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务处负责制定微专业管理政策、审核微专业开办申请和培养方案、发布微专业招生通知、结业资格审定和证书印制发放等工作;开设学院负责制订培养方案、选拔录取学生、落实教学计划、开展学生管理、审核结业资格等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第九条 微专业课程开设学院要配备优秀教师承担教学工作,严格教学管理与考核,确保教学质量。
学业管理
第十条 学生申请微专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五年制专业为四年级)及以下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主修专业与微专业应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3.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含限选课程)均已修读合格;
4.无任何违纪记录;
5.符合所申报微专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微专业的课程考核(含补考)由开设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和管理。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缓考。补考、缓考后仍不及格者,可以进行重修。
第十二条 微专业课程成绩均记入学生成绩总库,与主修专业成绩一并记载在学生成绩单上,也可单独提供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课程成绩不参与主修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绩点计算。微专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不计入主修专业未得学分计算,不影响评先评优、毕业资格及研究生推免。
第十三条 在主修专业学习年限内,学生未完成微专业修读计划,学校不予颁发证书。经本人申请、开设学院审核后,其已修读合格的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程。
第十四条 微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文件要求,每学分收费100元。
证书授予
第十五条 已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完成微专业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者,经审核后,由学校颁发“东北石油大学微专业结业证书”。
第十六条 微专业不延长修读年限。在主修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微专业所规定学分者,不颁发微专业证书。
第十七条 微专业证书不进行国家统一的学历、学位电子注册。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财务处、招生院部负责解释。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东北石油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印
附件2
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微专业报名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学 号 |
|
所在学院 |
|
专业班级 |
|
申报微专业名称 |
公务员知识与技能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是否有不及格课程 |
|
|
申请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学生需如实填写此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此表交至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