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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黑龙江省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研究生院制定了《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2),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院、基地按照文件精神,组织项目申报及验收工作。现对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1、立项数量:拟确立40项。基地创新项目暂不设数量限制。

2、申报对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博士、硕士研究生,其中重点项目只限博士研究生申报,重点项目要求在结题后方可申请答辩。基地创新项目只针对我校校级、院级基地培养的学生申报(已获批但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能继续申报)。

3、成绩要求:2014级研究生在年度综合考评中排名前50%

2015级研究生有效的学位课程成绩80分以上

基地创新项目暂不对成绩进行要求

4、申报限额:按在校生的3%进行立项,具体限额见附表1。基地创新项目暂不设限额,视申报及经费情况确定立项数量。

5、上报材料:《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样表见附件3)或《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创新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样表见附件4)一式5份及电子版;《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2)一份及电子版。

6、上报期限:5月11日,纸质稿报送到机关楼321,电子版材料发到:xwb@nepu.edu.cn;基地创新项目纸质稿报送到机关楼329,电子版材料发到pycxjd@163.com

7、文件命名:上交电子版文件按“项目申请人-项目名称”规则命名

二、项目验收工作

1、结题项目:2015年及以前获批但未结题的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见附表3)中,到期无法结题的项目填写《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或《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人变更申请表》(见附表5、6)。

2、日程安排:

(1)4月18- 22日审核项目成果原件

申请结题的项目对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成果要求,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成果审核表》(见附表4)及成果原件到机关楼321室进行审核

(2)4月29日各学院上报将验收安排及专家组名单(见附件5)。

(3)5月3-15日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进行答辩验收

各学院安排4-6人组成的专家组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验收,研究生院将派出一个专家参与项目验收。每个项目用10分钟的PPT进行汇报,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

(4)5月20日前上报项目验收材料

3、上报材料:通过验收的项目上报《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样表见附件6),纸件报送到机关楼321,电子版材料发到:xwb@nepu.edu.cn。电子版验收报告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申请人姓名”

三、相关咨询

学位管理科,电话: 6503938,联系人:任玲  徐世博

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办公室,电话: 6503070,联系人:周云飞

 

               

研究生院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点击:附件及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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